我是一個真實的人,
不是什麼虛擬人物或刻意營造出來的網路形象。
所以,
我不是完美的一個人。
有快樂的事情,我能與大家分享,
被悲傷淹沒時,我也會打討拍文想讓你們替我療傷,
而憤怒時,也會像你們一樣,用文字宣洩我的不滿。
凡人皆有情緒。
我真的不知道是誰規定公眾人物就必須只能散播歡樂、散播愛。
所以我其實不喜歡發一些負面文完後,被問「怎麼了?」「沒事吧?」
就是心中有正在燃燒的情緒,
才會轉化成激動的文字去宣洩與代謝。
我不需要誰告訴或指導我,
怎麼做比較好,
偶爾情緒的發洩,才會提醒我還保有自我。
我已經比太多人理性了。
理性到有時候覺得自己是挺冷血,
在我的思考中非黑即白。
而且我相信你們更喜歡如此貼近真實的我。
我就是活得像我敲打出的文字一樣,
不差一分一毫。
我很討厭別人叫我「網美」,
是我本身排斥這二字。
但網美沒有不好,
至少大眾認知網美是漂亮的一個名詞。
我只是想被看見更多。
我一直在做很多事、說很多話、發了很多聲,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。
我明白,
努力是需要時間的淬練才能被看見,
而我從來沒有不努力過。
我很喜歡一則留言,她說;「娜娜,你是寶藏女孩。」
我反問,
是因為我每次都帶給大家很多新的事物嗎?
漂亮的皮囊下,
還要有顆有趣又敢冒險的靈魂,
那才是真正吸引人的地方。
我還是會做個不是讓所有人喜歡的自己,
因為娜樣的自己,
才是我自己最喜歡的樣子。
我很堅強、有野心,
我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什麼,
即使這令我變成一個討人厭的人也無所謂。
我活在這個世界上,
本來就不是為了取悅誰。
如果你討厭我,
娜也很抱歉走進並影響你的人生。
能讓自己快樂,才是生存的最高原則。